原標題:云南省國醫名師、名中醫犯錯將取消其榮譽稱號
云南省衛計委、省人社廳近日聯合印發《云南省國醫名師、云南省名中醫評選管理辦法(試行)》、《云南省基層名中醫評選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加強我省國醫名師、名中醫、基層名中醫的評選、管理工作。
《辦法》明確,云南省國醫名師、云南省名中醫是云南省設立的中醫工作者的最高學術榮譽稱號。每3年評選一次,參加評選的對象為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含社會辦醫)在職或者退休后仍然堅持從事中醫臨床工作的中醫類別醫師及縣級以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含社會辦醫)從事中醫(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臨床工作的在崗人員,每次評選不超過100人,每次評選確定的國醫名師不超過10人、名中醫不超過50人;確有必要,可根據我省中醫藥事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適時組織評選。
《辦法》規定了參與國醫名師、名中醫評選的條件和申報、推薦、評選程序;明確了獲得云南省國醫名師、云南省名中醫資格人員的責任與義務、權利與待遇等問題。云南省名中醫資格實行動態管理,由省衛計委對獲得云南省名中醫資格人員實行動態考核管理,考核周期為3年,考核不合格者將取消資格。獲得我省國醫名師、名中醫、基層名中醫榮譽稱號者,若有違法違紀、醫德敗壞等行為的,發生醫療責任事故,或者無特殊原因拒不承擔有關責任義務的,經審核批準后,將取消其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