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2016—2020年)》,取消社會辦醫的多項限制。此前,清遠市也出臺文件,鼓勵社會資本投資申辦各類醫療機構,參與公立醫療機構的轉制重組。
近年來,清遠曾多次出臺相關規定支持衛生事業發展,其中“對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一視同仁”意義重大。眾所周知,多元化醫療格局應該是公立醫院“保基礎、廣覆蓋”,民營醫院“樹高端、滿個需”。這類醫療格局的雛形在清遠早已顯現,清遠不僅擁有較為成熟的公立醫院體系,民營醫院也在開枝散葉,成為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民營醫院在發展過程表現出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機制靈活、適應性強等優勢,但社會的偏見和其自身的弱點和局限性也嚴重限制了民營醫院更快地發展,特別是誠信缺失問題已成為影響民營醫院生存發展的關鍵性問題。尤其是此前,清遠市多家民營醫院利用住院騙取醫保基金,民營醫院的形象更是一落千丈。當然,這在全市民營醫療機構中只占很小比例,不能因此對民營醫院一棍子打死,不然就會出現因噎廢食的尷尬現狀。
受傳統觀念影響,民營醫院的社會認同感比較低,加之規模較小、實力較弱,在當下的醫療格局中,只是“后娘的孩子”。因此,要鼓勵民營醫院發展,亟需拋棄偏見,政府最需要做的就是規范民營醫院發展。筆者認為,作為公立醫院的有效補充,民營醫院實現差異化發展,可與社區門診共同分流大醫院的門診量。尤其是要鼓勵執業醫師的多點執業,實現醫療資源的合理流動,不管是人才引進、醫保報銷,還是科研立項、職稱晉升等方面,民營醫院都應享有和公立醫院一樣的待遇。
(責編:許曉華、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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