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衛生計生委獲悉,今年天津繼續實施婦女兒童健康促進計劃,減少出生缺陷,保障母嬰安全,使孕產婦健康管理率達到99%,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水平。
懷孕12周以內為孕早期,孕婦可到居住地或戶籍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建立《天津市孕產婦保健手冊》,醫生為孕婦進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和婦科檢查,開展健康教育。
懷孕13-27周為孕中期,孕婦在16-20周、21-24周到居住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進行常規產檢,醫生對孕婦健康和胎兒生長發育情況進行評估和指導,對發現異常或有高危因素的孕婦,立即轉診到上級醫療衛生機構。
懷孕28周以后是孕晚期,社區醫生督促孕婦在懷孕28-36周、37-40周到有助產資質的醫院進行常規產檢,同時對孕產婦開展自我監護方法、促進自然分娩、母乳喂養的指導,對高危孕婦應根據其就診醫院建議,督促增加產檢次數,發現問題及時轉診。
產婦分娩后3-7天內,接受產后訪視,社區醫生到產婦家中進行首次產后家庭訪視,醫生為產婦和新生兒進行查體、健康咨詢和指導。
產后42天健康檢查為正常產婦,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區縣婦幼保健機構進行產后健康檢查,異常產婦到原分娩醫院檢查。通過詢問、觀察、一般體檢和婦科檢查,必要時進行輔助檢查對產婦恢復情況進行評估。(記者黃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