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工人將病死豬運回龍巖市新羅區大池鎮病死禽畜無害化處理廠,準備高溫烘烤處理。新華社記者 林善傳 攝
福建高級法院近日發布:犯罪分子林深、賴建華等人在龍巖大量收購病豬、死豬,并雇人進行加工后銷售,金額達1243萬余元;犯罪分子張志強等人在龍巖漳平市租用正規屠宰廠場地,收購、私自屠宰并銷售病死豬肉,金額達4300余萬元。兩起案件銷售的病死豬肉達到2000多噸。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病死豬要進行無害化處理,生豬屠宰要在專門的屠宰點,宰前、宰中、宰后要層層檢驗檢疫,合格才能流入市場,這些病死豬肉是如何逃過重重監管流向餐桌的?
收購
死豬每斤3至4元只要有貨全都收
閩西龍巖是福建生豬主產區,每年生豬出欄量超過500萬頭。據辦案民警和法官介紹,林深、張志強案中,屠宰、銷售的病死豬都是通過豬販在本地或外地養殖戶收購,有的甚至是打撈養殖戶丟棄到河道里的病死豬。
凌某是一名豬販,“淘汰的母豬、殘疾豬都要,每頭100至500元不等,上門收購。”
根據規定,從事動物養殖、屠宰加工、運輸儲藏等的單位和個人是動物及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的第一責任人,有關場所應配備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承擔監管責任,對違法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
龍巖新羅區秀東村村民吳勝榮養了2000多頭豬,他說:“一個月平均有30多頭病死豬,為處理這些病死豬,我花六七萬建了兩個300立方的化尸池,但很快就被堆滿了。”
一些養殖戶告訴記者,根據鎮政府和畜牧獸醫站要求,處理病死豬要挖坑、消毒、深埋,雇人處理一頭病死豬要花200元以上,而根據現行補貼政策,無害化處理只能領到80元補貼。
凌某是向張志強供貨的豬販之一。張志強在漳平租賃正規屠宰點場地,私自興建了不具備生產、檢疫條件的屠宰、分割生產線,大量收購病死豬肉。屠宰點一名工作人員說:“死豬每斤3至4元,只要有貨,我們全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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