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露農牧業食品安全監管漏洞
針對被曝光的生豬收購事件,食品安全行業專家、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鄭風田稱,這件事情暴露出農牧業在食品安全監管上的漏洞與難點。中國農村是個熟人社會,收豬的、賣豬的、宰豬的、驗豬的,都認識,都是交易中的既得利益者。
鄭風田認為,農牧業的安全監管難在源頭。在收豬過程中,對同一地區分散的小農戶和收豬點的監管很難做到。對在外地進行的銷售環節嚴格監管,不合格的堅決不收,則會實現比生產地監管更好的效果。
河北省農業廳昨日下發通知,稱將根據調查情況,對違反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農業部昨日表示,派出兩個督導組分赴山東、河北,與當地畜牧獸醫等部門一起開展調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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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戶:買豬經紀人只靠眼觀
李明(化名)是河北省辛集一名生豬養殖戶,辛集市位于河北省深州市約20公里。李明自己養殖50頭母豬,年出欄生豬900頭,生豬達到220斤左右會給當地生豬經紀人打電話,經紀人趕來現場如果雙方商議價格合適,第二天屠宰場來人把生豬拉走。
對于生豬檢疫的問題,李明昨日告訴新京報記者,他所在的地方屠宰場拉走生豬,只靠眼觀,沒有任何檢疫。李明表示,年出欄在2000頭以內的養殖場,一般是和生豬經紀人打交道,而規模再大一些的養殖場就會跳過生豬經紀人,直接和屠宰場或者企業聯系。“基本上就是先來看,靠眼觀,沒有說拉走生豬之前先檢疫的。”李明說。
李明告訴記者,生豬如果得了口蹄疫眼觀可以看出來,如果經紀人去豬場看豬,對待病豬一般是兩種方式,不要或者以每頭便宜200元-300元的價格收走。
一名大型豬飼料公司銷售人員昨日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其實患過口蹄疫的病豬加工后對人體危害基本不大了,但是一般情況下當地政府部門對病豬有相應處置。但因為生豬經紀人收病豬的價格相對高,一般養殖戶都會選擇直接賣給生豬經紀人,至于后續怎么處理就不知道了。至于前期出售前,檢疫工作人員進行檢疫自己沒有見到過。
石家莊市畜牧局一名工作人員昨日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根據規定生豬在入廠屠宰前有兩道檢疫關口,第一是生豬出欄時要現場檢疫,第二是入廠時的檢疫。
石家莊市動物檢疫所相關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國家實行屠宰前檢疫申報制度,生豬從出欄時現場檢疫到入廠時的檢疫都是必須要經過的流程。而檢疫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現場檢測,另外是去報檢點,一般情況下一個鄉鎮會至少設立一個報檢點。對于上述提到的生豬經紀人收走病死豬的情況,該負責人表示,在2013年5月有明確規定,發現有販賣、加工,運輸、儲藏病死豬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新京報記者 郭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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