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門發文助力培育優質養老服務經營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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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電記者1月13日從民政部獲悉,民政部等八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培育養老服務經營主體促進銀發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涵蓋品牌建設、供需對接、科技賦能、環境優化和要素扶持等五個方面共14項具體舉措,旨在促進我國養老服務和銀發經濟高質量發展。
在推進品牌化建設方面,文件提出,支持連鎖化養老服務經營主體設置具有品牌特色的標識牌匾,提升品牌認知度;鼓勵和支持各類養老服務經營主體將特征顯著、便于識別的標志申請注冊商標。同時,擇優將養老服務品牌納入中國消費名品方陣,打造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養老服務領域知名品牌和龍頭企業。
為促進養老服務市場化供需對接,文件明確,引導養老服務機構通過連鎖化運營等方式進入社區,以社區為載體整合周邊資源提供服務,鼓勵家政企業積極發展老年人居家照護服務;支持各地立足本地實際,依托現有平臺開辟養老專區。
文件還提出,優化養老服務發展環境。要求各地加快養老機構分類改革,持續優化各類型養老機構經營主體支持政策,在養老服務項目政府采購過程中不得設置損害公平競爭的限制性條款,禁止通過隱性條款限制異地養老機構落地。此外,要合理確定養老服務機構行政檢查方式,規范檢查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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