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應發到消費者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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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末年初,全國多地推出形式多樣的消費券,旨在激活線上線下消費。記者調查了解到,反映“沒用過”“不會用”“搶不到”“不好用”的消費者仍然不在少數。這從另一個側面說明,消費券在發放和使用環節仍有優化空間。
消費券好不好用,消費者最有發言權。近年來,全國各地相繼發放多輪消費券,可謂種類多、數額大、領域廣,對拉動消費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從具體實踐情況看,消費券還存在一些需要提升的空間。
使用門檻高。消費券的使用,或多或少附加了限制條件。比如,部分消費券只能在特定時段使用,甚至在深夜放券,大家只能掐著時間去搶,搶券時還容易出現系統卡頓,搶到后過期不用便浪費;還有些券限定了較高消費額度,達不到標準便無法使用,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消費券的普惠性。
支付有堵點。部分消費券的申請和使用,需要登錄專門的APP或者小程序,流程繁瑣復雜;還有些消費券和指定銀行合作,支付時往往需要臨時下載,這些限制條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消費者的使用體驗。
結算周期長。部分地區消費券結算周期較長,導致部分企業參與積極性不高。根據報道,個別財政狀況不好的地區,不能及時向企業兌現消費券,導致企業面臨較大的現金壓力。
脫離了消費場景,消費券就失去了存在意義。“不管你用沒用,反正我發完了”,是個別地區發放消費券的心態寫照。如果僅僅把發放消費券當成工作任務,那么拉動消費的效果無疑會打折扣。不僅如此,還會造成財政資金的浪費。消費券應切實發到消費者心坎上,而不是僅僅停留在表面的數字上。
消費券,并非簡單意義上的打折券,而是激活消費的有力支點。也要看到,部分地區創新發放消費券機制,起到了較好的效果。比如,部分地區開創“即碰即用”模式,消費者無需提前搶券或囤券,到店后通過支付寶“碰一下”支付即可自動享受滿額立減優惠,該模式通過技術創新,抓住了消費行為的關鍵環節,為發放和使用消費券提供了新思路;再比如,寧波采用“現金補貼+消費券”組合方式,使消費者享受直接降價與后續消費的雙重福利。
消費意愿固然重要,消費體驗同樣必要。消費券作為財政補貼的手段,需精準轉化為真實消費行為。要想真正發揮消費券“四兩撥千斤”的作用,仍需進一步優化發放和使用流程,減少使用場景限制,在方便消費者的前提下,還要帶來實實在在的優惠。同時,還應加強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套現、虛假交易等違規行為,最終實現“消費者獲利、商家增效益、政府促消費”的多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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