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建整治十類違法違規醫療行為
本報訊 (記者林世才 張清湧)福建省衛生計生委近日發出通知,即日起至2018年年底,在全省開展整治醫療機構違法違規醫療行為專項行動,重點整治無證執業、超范圍執業等10類行為,并推動建立健全醫療執業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凈化醫療市場。
此次重點整治10類違法違規醫療行為包括: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醫療機構診療活動超出診療科目登記范圍;醫療機構逾期不校驗或校驗不合格仍繼續執業;醫療機構出賣、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療機構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活動;實驗性臨床醫療未經醫院批準或未征得患者或其家屬同意;非法采集血液和原料血漿,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雇傭醫托違法違規行醫的醫療機構;醫療機構違法發布醫療廣告等。
該省強調,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衛生監督機構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探索建立醫療執業長效管理機制。根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執業規范程度確定巡查頻率,按照年巡查、季度巡查、月巡查等分級量化開展日常巡查;落實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對醫療執業活動中違法、違規、違章和違反技術規范行為予以計分,不良執業行為記分與校驗換證掛鉤;完善政務公開與社會監督機制,通過互聯網、醫療機構等渠道公開公示醫療服務與醫療監管信息,暢通社會監管參與渠道;加強部門協調,主動與當地綜治、公安、工商、網信、新聞出版等有關部門聯系,建立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制度。
(責編:許曉華、趙敬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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