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日前對華中藥業、山東信誼、常州四藥三家公司達成并實施艾司唑侖原料藥、片劑壟斷協議案依法作出處罰,合計罰款260多萬元。
艾司唑侖是國家嚴格管控的二類精神藥品,具有鎮靜、催眠和抗焦慮療效,其片劑艾司唑侖片屬于國家低價藥。由于我國對二類精神藥品原料藥的準入和生產實行嚴格管制,全國獲得艾司唑侖原料藥生產批文的企業只有4家,實際在產的只有華中藥業、山東信誼和常州四藥,而這3家企業同時也是艾司唑侖片的生產廠家。
經調查,2014年9月至10月間,3家企業通過會面、電話、郵件等多種方式,在艾司唑侖原料藥、片劑市場達成并實施了壟斷協議。調取的原料藥銷售數據顯示,2014年10月起,當事人陸續停止對下游16家片劑生產企業的正常供貨,生產的原料藥僅供自用;從調取的片劑銷售數據看,2014年12月至今,3家企業銷售的艾司唑侖片價格均出現大幅上漲,且漲價時機高度一致。
作為生產銷售艾司唑侖原料藥和片劑的獨立市場主體,華中藥業、山東信誼、常州四藥達成并實施的壟斷協議不僅嚴重排除、限制了片劑市場的競爭,還增加了廣大患者的藥費負擔,損害了消費者利益。根據壟斷行為的性質、程度、持續時間,以及當事人在壟斷協議中的不同作用、對調查的配合程度等因素,國家發改委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實施壟斷協議,并對華中藥業、山東信誼、常州四藥分別罰款1571829元、547563元和484431元,共計26038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