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記者涂端玉)銀杏雖好,不能用鹽酸提取。本報記者昨日從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獲悉,近日該局在對低價銷售銀杏葉藥品企業的檢查中發現,個別銀杏葉藥品生產企業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現要求停售桂林興達藥業有限公司和萬邦德(湖南)天然藥物有限公司的銀杏葉藥品,且廣西、湖南兩省區食藥監管部門要監督企業召回全部在售產品。此外,還有24家藥企牽涉其中,云南白藥也中招。食藥監局要求全國銀杏葉藥企必須開展自查。
據悉,用鹽酸工藝生產銀杏葉提取物會分解藥品有效成分,影響藥品療效。據介紹,現已初步查明,桂林興達藥業有限公司將銀杏葉提取生產工藝由稀乙醇提取改為3%鹽酸提取,同時從不具備資質的企業購進以鹽酸工藝生產的銀杏葉提取物,用于生產銀杏葉片,并將外購的提取物銷售給其他的藥品生產企業,偽造原料購進臺賬和生產檢驗記錄。萬邦德(湖南)天然藥物有限公司用購進的銀杏葉提取物生產銀杏葉片和銀杏葉膠囊等制劑,偽造原料購進臺賬和生產檢驗記錄。以上兩家企業的行為涉嫌違反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以及藥典有關標準,當地監管部門已對其立案調查。
經查,有24家藥品生產企業從桂林興達藥業有限公司購買非法銀杏葉提取物,凡發現使用該公司銀杏葉提取物生產銀杏葉制劑的,要立即責令企業停止生產和銷售,主動召回相關產品,并將核查結果向總局報告。記者梳理發現,24家涉事企業中包括廣東省的廣東一力羅定制藥有限公司、廣東新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還有云南白藥集團中藥資源公司。
據悉,根據市場監測,還有部分企業存在改變工藝違法生產銀杏葉提取物的行為。國家食藥監總局要求所有銀杏葉提取物和銀杏葉制劑生產企業立即開展自查,且總局將組織對市場銷售的銀杏葉制劑進行全面抽檢,屆時向社會公布檢驗和檢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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