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26日電 (高奕楠)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消息,國家衛計委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結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要強化結核病患者發現,進一步規范治療和全程管理、加大耐多藥肺結核防治工作力度,同時加強重點人群和重點地區防控工作。
據國家衛計委,結核病是嚴重危害人民群眾健康的呼吸道傳染病。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結核病防治工作,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積極履行職責,各項防控措施有效落實,全國結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的趨勢。但是,我國結核病防治形勢依然嚴峻。我國仍是全球30個結核病高負擔國家之一,特別是近年來結核病防治工作仍存在諸多薄弱環節,如防治工作中預防和治療不銜接,患者發現、診療、管理不到位,耐多藥肺結核防治薄弱,學校等重點場所聚集性疫情時有發生。
根據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對肺結核可疑癥狀者,特別是有咳嗽咳痰兩周以上或咳血等癥狀者進行重點排查,強化首診負責,提高診斷準確性和及時性,減少漏診,及時報告疫情,并向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轉診。各級定點醫療機構要對所有肺結核患者和疑似患者進行痰涂片和痰培養檢查,提高病原學診斷率。發現肺結核患者要及時組織開展追蹤調查,并對病原學陽性患者的密切接觸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進行結核病篩查。逐步將65歲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結核病篩查工作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范圍。
國家衛計委在通知中明確表示,各級定點醫療機構要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非定點醫療機構轉診的患者建立綠色通道,及時安排就診。要根據國家肺結核診斷標準、門診診療規范和臨床路徑等有關技術指南要求,進行規范診治,落實患者復查和隨訪檢查,確保完成全程治療,提高治愈率。要規范肺結核患者尤其是耐多藥患者的住院治療,出院后納入門診登記管理。有條件的地區對傳染性肺結核患者進行住院治療,加強感染控制。要注重發揮中醫藥在結核病治療、康復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