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5月28日電 (記者趙敬菡)昨天,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作出了進一步部署。《意見》明確了對于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提供6大政策推動。
一、“鄉鎮衛生院及以下”+“全科”
《意見》明確,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重點為鄉鎮衛生院及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從事全科醫療的衛生人才。免費醫學生分5年制本科和3年制專科兩種,以5年制本科為主,培養專業主要是臨床醫學、中醫學(含民族醫學,下同)專業。3年制專科主要面向鄉鎮衛生院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和欠發達地區鄉鎮衛生院醫療衛生崗位。免費醫學畢業生按規定參加醫師資格考試,考試合格者按相關規定注冊為全科醫師或全科助理醫師。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免費醫學畢業生,優先納入全科醫生特崗計劃。
二、“單獨”+“優先”
報考免費醫學定向就業招生計劃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高考,實行單列志愿、單設批次、單獨劃線,本科計劃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高職計劃在高職提前批次錄取。免費醫學生面向培養高校所在地全省(區、市)招生,原則上只招收農村生源,在符合投檔要求的考生范圍內,優先錄取定崗單位所在縣生源。
三、“免費”+“補助”
免費醫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生活費補助標準由各省(區、市)結合實際確定,所需經費由省級財政在醫療衛生支出中統籌落實。國家每年為中西部鄉鎮衛生院招收5000名左右5年制臨床醫學、中醫學專業的本科免費醫學生,中央財政予以經費補助并將適時調整生均補助標準。
四、簽約就業
免費醫學生錄取后、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培養學校和定向就業所在地的縣級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承諾畢業后到定向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6年。免費醫學生畢業后,按照入學前簽署的定向就業協議,到相應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到,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與之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實行合同管理。
五、“優先晉升”+“待遇傾斜”
在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免費醫學畢業生,注冊全科醫師后可提前一年晉升中級職稱。職稱晉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放寬外語要求,不對論文作硬性規定,把接診量、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等作為免費醫學畢業生職稱晉升的重要因素。對按協議到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免費醫學畢業生,主管部門及其所在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政策落實有關工資待遇,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和周轉住房。在開展或參加各類業務培訓時,要優先安排免費醫學畢業生,鼓勵其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對服務滿6年、愿意繼續留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免費醫學畢業生,所在單位要在績效工資分配上予以適當傾斜。對服務滿6年的免費醫學畢業生,在城市公立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六、履約管理
不能畢業的免費醫學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和生活補助;延期畢業的,延續學年內的相關培養費用由學生本人承擔。畢業及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后未按協議到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免費醫學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培訓費用和生活補助并繳納違約金。履約情況納入醫師誠信管理,公布違約記錄,并記入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