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精神病患者公園無故砍人不負刑事責任被強制醫療
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患精神疾病的男子馬某在公園持斧子無故將人砍傷,因其無刑事責任能力,不負刑事責任。近日,密云法院決定對馬某進行強制醫療。
密云檢察院稱,馬某于2014年10月13日早,在密云縣密虹公園跳舞廣場,因懷疑王某往其身上噴毒藥,用事先準備好的斧子將王某頭部砍傷。精神疾病司法鑒定顯示,馬某案發時為幻覺妄想狀態,評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密云檢察院通過刑事訴訟特別程序,向密云法院申請對馬某進行強制醫療。
法院認為,馬某的法定代理人表示沒有能力對馬某進行監管,馬某仍存在社會危險性,符合強制醫療條件,法院決定對馬某強制醫療。
(責編:許曉華、劉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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