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日電 近幾年來醫藥及醫療用品和衛生保健服務投訴一直是消費者的投訴熱點,據中國消費者協會官網信息顯示,2014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醫藥及醫療用品類投訴3,800件,衛生保健服務投訴662件。投訴所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質量、虛假宣傳、售后服務問題上。
據介紹,過去一些通過網絡、電視電話購買醫藥保健品的投訴,因銷售者地點難確定,第三方平臺又沒有明確的賠償責任,消費者的損失往往很難得到賠償。新修改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出臺后,由于加大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力度,明確了第三方平臺責任,使得這一類醫藥保健品投訴解決率大幅度上升。
醫藥及醫療用品和衛生保健服務投訴顯示出三個顯著特點:一是消費群體集中。從投訴數據中顯示,老年消費者占九成,老年消費群體對保健品概念、功效缺乏最基本的認識和判斷;同時,商家抓住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通過對保健品功效虛假宣傳,誘使老年人以高價購買只具有普通保健作用的保健品。二是獲取保健品信息渠道復雜。消費者主要通過電視、報紙、廣播、網絡等方式獲取保健品信息,鋪天蓋地及長時段滾動廣告宣傳,潛移默化的為消費者“洗腦”,強化對商品的認知。三是商家推銷保健品手段多樣。“贈藥”、“免費抽獎試用”、“名醫會診”、“免費旅游”、“專家講座”都是經營者慣用的手段,甚至雇用“托”在旁現身說法。
據悉,2014年5月,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將該省消費者吳某投訴轉給陜西省消費者協會,稱消費者于2013年12月10日在某電視臺看到一個節目說能治療自己的疾病,受商家誘騙前后共花費80,400元,仍未能治好自己的疾病,要求退款時遭商家拒絕。經陜西省消協工作人員調查了解,商家賣給消費者的并不是所謂的藥品,而是保健品。省消協根據新《消法》第四十五條相關規定,聯系某電視臺,通知他們協助處理此案,經過多次溝通最終經銷商給消費者退還現金共計68,100元。(中新網健康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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