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市場監管部門發布“雙節”消費與廣告合規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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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2月30日電 (記者孫紅麗)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2026年元旦、春節,即將進入消費旺季,面對繽紛廣告,京津冀三地市場監管部門發布溫馨提示助您理性消費。
提示一:
請關注廣告中的功效說明、產品銷售數據及優惠活動等內容,依據個人實際需求選擇合適的商品。
提示二:
關于年夜飯、旅游團、禮品等節日消費類廣告,請關注商品或服務提供者的經營信息,經營主體要具有合法的經營范圍或許可內容,正常開展經營活動,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提示三:
關于熱銷食品、網紅食品等食品類廣告,切勿被宣稱“降三高”“抗癌”“治療脂肪肝”等功效誤導,理性選擇節日食品。
提示四:
在選購節日理財類產品時,可通過金融監管部門官網等渠道,核實金融機構資質和金融產品合法性,謹慎決策,防范投資風險。
提示五:
選擇培訓服務時,通過行業主管部門官網等渠道核實機構資質,切勿輕信“AI學成接單日入千元”“輕松兼職月入3萬+”等宣傳內容。
同時,為發揮廣告對拉動消費的積極作用,維護公平競爭的廣告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風清氣正的廣告市場環境,現對廣告經營主體作如下合規提示:
提示一:
要始終堅持正確價值導向,以健康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要求,堅決杜絕不良導向傳播。
提示二:
不得借國家重大活動、歷史事件、民族感情開展不當商業營銷炒作,不得以宣傳低俗擦邊、侮辱特定群體,或者宣揚高額彩禮、人情攀比、厚葬薄養等方式開展營銷活動。
提示三:
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利用AI技術虛構專家、學者、明星、網紅等公眾人物形象,或偽造商品性能、功能、曾獲榮譽等信息發布虛假違法廣告。
提示四:
廣告要準確、清晰地表述商品性能、功能等核心信息,確保廣告內容與相關證明材料相符,不得夸大宣傳,避免陷入“內卷式”競爭。
提示五:
年夜飯、旅游團、禮品等節日消費類廣告宣傳,要如實宣傳商品或服務的規格、質量、提供者等信息,不得夸大宣傳或作出虛假承諾。旅游服務經營者要按照廣告宣稱內容提供觀光、住宿、餐飲、交通等服務。
提示六:
熱銷食品、網紅食品等食品類廣告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易與藥品、醫療器械混淆的表述。除保健食品外,普通食品不得聲稱“有助于改善睡眠”“緩解視覺疲勞”“助消化”等保健功能。
提示七:
金融廣告應當與金融管理部門許可的業務范圍一致,不得含有“穩賺不賠”“保本高息”“躺著就能賺錢”等明示或暗示保本、保收益的內容,不得超出許可范圍宣傳金融產品。
提示八:
AI職業技能培訓等教育培訓類廣告,不得對培訓效果作出保證性承諾,不得暗示考試機構、命題人員參與培訓。
值此“雙節”即將來臨之際,再次提示京津冀三地廣大經營主體要將合規理念融入日常經營,嚴格履行主體責任,依法開展廣告宣傳活動。希望廣大消費者增強維權意識,理性消費、科學維權,共同維護公平競爭、和諧有序的節日廣告市場環境,共度歡樂平安祥和的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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