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否會調整新冠疫情防控等級?國家疾控局回應
人民網北京5月8日電 (記者喬業瓊)今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布會,主題為:新冠疫情不再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防控工作。
會上,有記者提問,當前,我國對新冠仍實施“乙類乙管”的防控措施,隨著疫情不再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請問下一步防控等級是否會有相應的調整?
國家疾控局傳染病防控司副司長劉清表示,去年11月份以后,綜合評估病毒變異、疫情形勢和我國防控工作基礎等因素,我國相繼出臺了“二十條”“新十條”優化措施、乙類乙管總體方案、第十版防控方案等政策文件,并自2023年1月8日起依法將新冠病毒感染從“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較短時間內實現了疫情防控平穩轉段,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重大決定性勝利。
劉清說,近日,世界衛生組織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但新冠疫情還未結束,我們將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圍繞“保健康、防重癥”,繼續抓實抓細新階段疫情防控工作,科學精準落實“乙類乙管”的防控要求,持續加強公共衛生、疾病防控、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同時,將根據疫情形勢的變化和防控工作的需要,不斷優化調整防控政策措施,目的就是確保不出現規模性疫情,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