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集中曝光一批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銷售不合格產品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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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2月31日電 (記者郝帥)據北京市場監督管理局微信公號消息,近期,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改裝、銷售不合格產品等違法行為,堅決筑牢產品質量安全底線。
針對部分非法改裝行為“避峰作案”“隱蔽流通”等新情況,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構建“聯合執法+錯時檢查+暗查暗訪”三位一體模式,打破常規工作時間限制,實施精準打擊。同時,組織開展在售電動自行車車型全覆蓋抽檢,對防火阻燃、制動性能、短路保護等安全性指標開展檢測,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嚴肅查處。
此外,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積極推動行業自律與規范發展,推動制定團體標準《電動自行車經營門店服務指南》(T/BBIA 10-2025)及《北京市電動自行車行業抵制改裝等違法行為的自律公約》,明確生產企業定期自查銷售門店,嚴禁非法拼改裝,打出治理協作“組合拳”,推動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綜合治理機制。
自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已累計查處拼改裝、銷售不合格產品等案件453起,打掉改裝“黑窩點”18處,查扣違規車輛1356輛,曝光典型案例93起。為持續強化警示教育,助力電動自行車行業健康發展,實現“查處一個,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現選取部分典型違法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案例一:北京瑜輝便民超市有限公司(主要經營小牛品牌電動自行車)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瑜輝便民超市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一輛改裝電動自行車。經查,該公司進行了加裝電池并篡改電路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行為。
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責令該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北京潤嵐商貿有限公司(主要經營小刀品牌電動自行車)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潤嵐商貿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正在對所售賣電動自行車進行改裝電池、解除限速、加裝后備箱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
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責令該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4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北京常來偉順商貿有限公司(主要經營綠源品牌電動自行車)從事經營性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北京市懷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常來偉順商貿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對所售賣電動自行車進行加裝電池、加裝后備箱、改裝后座椅等行為,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
北京市懷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責令該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北京鑫興福瑞商貿有限公司(主要經營綠能品牌電動自行車)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案
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鑫興福瑞商貿有限公司在售的1款電動自行車開展監督抽查。經檢測,該車整車質量、尺寸限值、蓄電池防篡改項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7761《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
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責令該經營主體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10796元、沒收違法所得400元和沒收非法財物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北京金鑫源佳業商貿有限公司(主要經營臺鈴品牌電動自行車)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案
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金鑫源佳業商貿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銷售的3輛電動自行車尺寸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7761《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
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責令該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5700元、沒收非法財物的行政處罰。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鄭重提示,經營者應合法合規經營,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嚴禁銷售不合格產品。自覺遵守團體標準《電動自行車經營門店服務指南》《北京市電動自行車行業抵制拼改裝等違法行為的自律公約》,不篡改、拼裝、加裝車輛,共同維護行業健康發展。
請廣大消費者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電動自行車,選購時請查看產品的CCC認證證書及產品合格證信息,切勿私自拼改裝電動自行車。如發現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線索,請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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