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醫務人員以科普名義“帶貨” 三部門發布十條負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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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1月10日電 (記者喬業瓊)近年來,公眾對健康知識的需求日益增強,互聯網已成為公眾獲取健康科普信息的重要途徑,但個別醫務人員以健康科普名義“帶貨”“打廣告”、違規泄露醫療信息,違背了健康科普初衷、損害了醫療行業形象。
為進一步規范醫務人員互聯網健康科普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組織制定了《醫務人員互聯網健康科普負面行為清單(試行)》。

同時,對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疾控主管部門,下同)和醫療機構就醫務人員互聯網健康科普行為管理提出具體要求。
一是要鼓勵、支持醫務人員依法依規以多種形式積極開展線上、線下健康科普,采取通俗易懂、群眾喜聞樂見的多種形式向公眾提供科學、準確的健康信息和知識普及,為醫務人員營造更規范有序的互聯網科普環境,通過互聯網這一便捷渠道,使權威、專業的醫學知識惠及更廣泛的人群。
二是醫療機構要壓實管理責任,建立健全互聯網健康科普賬號備案制度,并實行動態管理。加強對醫務人員法律法規和健康科普相關要求的教育培訓,強化遵規守紀意識,確保健康科普形式規范、內容科學準確。建立日常監測和常態化抽檢機制,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
三是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互聯網健康科普情況的管理和指導,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非醫務人員冒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身份開展違法違規宣傳等行為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督促醫療機構完善管理制度、強化日常管理和自查自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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