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中藥科學監管 國家藥監局發布“35條”措施
人民網北京1月5日電 (記者孫紅麗)國家藥監局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藥科學監管促進中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提出了“加強中藥材質量管理”“強化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監管”“優化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管理”“完善中藥審評審批機制”“重視中藥上市后管理”“提升中藥標準管理水平”“加大中藥安全監管力度”“推進中藥監管全球化合作”等9方面共35條政策措施。
其中,加強中藥材質量管理方面,《措施》提出,規范中藥材產地加工。進一步調動中藥材產地地方政府、中藥材生產企業、基地農戶積極性,推動中藥生產企業將藥品質量管理體系向中藥材種植加工環節延伸,促進中藥材生產加工與生態文明建設和鄉村振興結合。
強化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監管方面,《措施》提出,加強中藥飲片審批管理。遵循中醫藥理論和用藥規律,圍繞質量安全風險,推動中藥飲片炮制機理研究,建立健全中藥飲片質量評價體系。會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實施審批管理的中藥飲片目錄》及配套文件,依法對符合規定情形的中藥飲片實施審批管理。
完善中藥審評審批機制方面,《措施》提出,完善中藥應急審評審批機制?焖儆行獙餐话l衛生事件,對國務院衛生健康或者中醫藥管理部門認定急需中藥實施特別審批程序。鼓勵并扶持用于重大疾病、罕見病,或者兒童用中藥新藥的研制,對符合規定情形的相關注冊申請實行優先審評審批。
重視中藥上市后管理方面,《措施》提出,加強中藥不良反應監測。組織研究開發符合中藥特點的中藥不良反應信號監測工具,對發現的安全性風險信號及時開展綜合分析研判,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加強對不良反應聚集性事件的監測和處置力度,及時防控用藥風險。
加大中藥安全監管力度方面,《措施》提出,創新中藥質量監管模式。逐步構建“網格化”監管模式,完善中藥生產監管制度建設,研究制定并監督實施《中藥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逐步建立并完善中藥生產區域化風險研判機制,針對重點企業、重點品種、重點環節,持續加強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和中成藥監督檢查,有序開展中藥材延伸檢查。進一步規范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和中成藥流通經營秩序,強化使用環節質量監管。
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查重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和/或經營企業涉嫌注冊、備案造假,以及摻雜摻假、編造記錄、違規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窩點”制售中藥假藥等違法犯罪活動,充分利用網絡監測、投訴舉報等線索,聯合公安、司法等部門,堅決查清源頭、一追到底,依法追究犯罪人員刑事責任,堅守中藥安全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