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企業出口醫療物資需符合進口國(地區)質量標準
人民網北京4月5日電 (劉卿)今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就加強醫療物資質量管理和規范市場秩序工作情況舉行發布會,會上,海關總署綜合業務司司長金海表示,企業要嚴格管控產品質量,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并符合進口國(地區)相關質量標準要求。
金海說,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發布后,企業申報出口新冠病毒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測溫計等五類產品時,報關環節需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承諾符合進口國(地區)相關質量標準要求。海關憑藥品監管部門批準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驗放。
金海提醒,企業要嚴格產品質量管控,堅持誠信經營、合規經營;在出口申報前,提前準備好相關單證;申報時,要按照規范申報要求,如實填寫醫用/非醫用、商品名稱、規格型號等申報要素,以便順利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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