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疫情期間這幾類人員或將追究刑事責任
人民網北京2月21日電 (李軼群)今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依法防控疫情、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情況。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李京生表示,對確診或疑似患者故意隱瞞旅居史,并隨意進出公共場所與他人接觸,導致密切接觸者感染或隔離,如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近期,一些確診或疑似患者故意隱瞞旅居史,并隨意進入公共場所,密切與他人接觸,導致密切接觸者感染或隔離的情況,目前比較突出的,這嚴重危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他說
李京生表示,對明知感染或疑似感染,卻故意進入公共場所傳播者,隱瞞病情與他人密切接觸者;拒不配合防疫檢疫及隔離治療措施等可能造成疫情傳播擴散,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者;以及其他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按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者,如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處以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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