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推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承諾制
2016年10月21日08:17 | 來源:中國醫藥報

原標題:昆明市推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承諾制
近日,昆明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下發通知,決定在食品生產企業推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承諾制度”,要求食品生產企業向社會及廣大消費者公開承諾,自覺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該制度要求食品生產企業要自行制作本企業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承諾書”,并在主要生產場所公示、張貼;同時食品生產企業要向企業生產地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送蓋有本企業公章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承諾書”,并將之作為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的重要內容存檔管理。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將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報送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承諾書”納入企業質量安全信用檔案,不斷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督促食品生產企業依照“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承諾書”自覺履行主體責任;同時要及時公布食品抽檢結果。對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不合格產品,要區分風險高低,責令生產經營者停止銷售、召回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等,消除不安全食品對公眾健康的危害。對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生產經營者要及時立案調查。對違反《食品安全法》的禁止性規定,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刑事偵查,依法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對未落實《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導致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出廠銷售的,要根據其情節和后果依法查處。(張宏柱 李江映)
(責編:聶叢笑、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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