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加強困境兒童權益保障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

甘肅省政府辦公廳近日披露了一份工作意見稱,結合甘肅的省情實際,綜合運用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等政策措施,為困境兒童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有效保障困境兒童生存、發展、安全權益。同時,甘肅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其中。
根據困境兒童的分類標準,可分為家庭困境、自身困境和監護困境兒童三類。在明確困境兒童的分類之后,甘肅提出實施分類保障,根據困境兒童不同群體的需求特點,分層次統籌推進,分類型設置標準,分標準實施保障。
實施困境兒童分類保障,甘肅從基本生活保障、醫療保障、教育保障、監護責任、殘疾兒童福利服務、安全保護六個方面做出了規定。
加強困境兒童的基本生活保障,除了對無法定撫養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兒童,納入孤兒保障體系之外,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法定撫養人無撫養能力的未滿16周歲兒童,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對法定撫養人有撫養能力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納入保障范圍并適當提高救助水平。
甘肅規定,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重病、重殘兒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給予適當傾斜,醫療救助對符合條件的適當提高報銷比例、封頂線。對于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對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兒童、重度殘疾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貼。
在強化困境兒童教育保障時,對于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甘肅提出要將其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疇,全面落實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政策和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
建立完善的工作體系,是加強困境兒童保障的重要內容。甘肅將強化和落實基層政府、部門職責,充實和提升基層工作能力,充分發揮群團組織優勢,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建立健全覆蓋城鄉、上下聯動、協同配合的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體系。
通過引導和鼓勵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慈善組織、志愿服務組織,圍繞困境兒童基本生活、教育、醫療、照料、康復等需求,通過捐贈資金物資、實施慈善項目、提供專業服務等方式參與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從而推動建立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的良性互動機制。
同時,甘肅還從強化組織領導、加強能力建設、推進隊伍建設、加大宣傳引導四個方面為加強困境兒童權益保障的工作“保駕護航”,并規定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各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明確具體落實措施。(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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